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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收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从事幼儿教育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29    作者:数据迁移用户     来源:     点击: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招收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从事幼儿教育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市学前教育发展,缓解入园难问题,2011年,我市拟新建、改扩建一批幼儿园,随之需要大量补充幼儿教师。由于师范类毕业生来源不足,计划在2011届应届非师范类毕业生中招收一部分具备条件的毕业生进入幼儿教师队伍,工作单位主要是面向北京市十个远郊区县(门头沟、平谷、顺义、通州、大兴、房山、昌平、延庆、密云、怀柔),少量面向城区,一经录用将纳入北京市正式教师编制。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高等学校在应届毕业生中进行宣传。

一、具体条件

1、热爱幼儿、热爱教师职业、品德优秀、富有爱心

2、性格开朗活泼,有亲和力。

3、大专(高职)及以上学历。

4、具有幼儿教师资格证(幼儿教师资格证考试办法附后)。

5、限北京生源毕业生。

二、具体录用程序

1、幼儿教师资格证考试

(1)考试报名时间:2011年1月6-8日

(2)考试报名地点:北京市幼教师资培训中心(海淀区增光路48号北京幼儿师范学校院内)

(3)联系人:陈博 联系电话:68429750

(4)网站:www.bjysedu.com北京市幼儿师范学校网师资培训

(5)考试时间:2011年3月6日(周日),具体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2、考前培训

市教委对报名毕业生进行资格初审后,将在寒假期间对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进行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前期培训,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招聘录用

通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考试的毕业生参加各区县教委组织的社会公开招聘,由各区县教委择优录用,具体招聘程序另行通知。

联系人:郭春彦

联系电话:66074416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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